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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企业,国家级2022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申报开始啦
日期:2022-10-13 浏览
接上海市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2022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申报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工业与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2022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申报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函〔2022〕248号),宝山区现启动国家级2022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根据《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附件1)和《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附件2),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和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具体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为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已经承担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的主体不再重复申报。

2

申报主体的智能制造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须安全可控,解决方案须无知识产权纠纷。

3

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应当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miit-imps.com)或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需达到国家标准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

4

申报主体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

5

申报材料中,示范工厂需详细描写建设场景,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逻辑严密,能从实施方法、实施要素等方面提供借鉴、引导创新,具有较强的可读性,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每个场景描述控制在3000字以内,可配图说明。

6

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组织实施

1

申报主体应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miit-imps.com)进行线上申报,纸质版材料(附件3)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申报材料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附件1)和《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附件2)编写。申报主体须于2022年10月21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并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

2

在沪央企通过所在地推荐。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好、示范性强的项目,并充分考虑行业覆盖面。

3

各申报主体应于2022年10月18日前将纸质版与电子版申报书(附件3)盖章后,报宝山区经济委员会(友谊支路175号),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jwghk2022@163.com。

宝山区经委联系人:

龚子允,66786251/15000645821

徐冉,18201761786

宝山区经济委员会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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